各学院(部):
兹定于2023年6月16、19日两天召开2023届本科毕业生校级座谈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1. 2023届本科毕业生代表。每个班级选派1名学生代表参加,具体参会学生名单详见《附件:2023届本科毕业生校级座谈会学生代表名单填报表》。本次座谈会学生代表为随机抽取,原则上学生代表必须全部参加,如有特殊情况,需向所在学院教务办说明情况,并选派学号向后顺延1-2位的学生参加。
2.教务处相关工作人员。
二、座谈会时间
参会学院 |
学生人数 |
日期 |
时间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3 |
6月16日 |
上午 09:00-11:30 |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
14 |
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 |
10 |
机电工程学院 |
18 |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
3 |
6月16日 |
下午 15:00-17:30 |
交通运输学院 |
11 |
测绘与地理信息学院 |
3 |
数理学院 |
3 |
体育教学部 |
1 |
土木工程学院 |
19 |
经济管理学院 |
6 |
6月19日 |
上午 09:00-11:30 |
化学化工学院 |
5 |
生物与制药工程学院 |
1 |
外国语学院 |
6 |
文学院 |
2 |
新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2 |
艺术设计学院 |
8 |
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 |
13 |
三、会议地点:尚德楼10楼教务处会议室(电梯旁边)
四、请参加座谈会的同学提前围绕学生学习、教师教学、教学管理和其它方面准备好自己的发言提纲(主要谈存在的问题和自己的建议、意见,每人2—3分钟时间,注意控制时间)。
五、请各学院自行组织召开院级本科毕业生座谈会,总结分析座谈会上学生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并于6月26日前将座谈会总结报告提交至教务处本科生学业指导中心。座谈会总结报告要包括以下内容:(1)座谈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参加学生名单。(2)座谈会上反映的主要问题。(3)学院针对学生反映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应对措施。
六、请各学院于6月12日18:00之前将确认参加座谈会的学生代表名单(加盖学院公章,同时发送电子版至11403189@qq.com)报送至教务处本科生学业指导中心,并通知学生代表按照时间安排准时参加会议。名单报送格式另见附件《2023届本科毕业生校级座谈会学生代表名单填报表》(只需补充填写学生代表姓名和电话。纸质材料只打印本学院名单,电子版不要改变表格格式,不要删除其它班级数据)。
七、会议实行签到制。请学生代表进入会场时现场签到,并有序就座。不详事宜请电话联系:0931-4955628
教务处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