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届本科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保证2018届本科生推免研究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现根据《兰州交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兰交教发[2011]137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特安排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实施办法》规定,为鼓励优秀本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保证优秀人才能够得到进一步培养,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本着公平竞争、公开录取、优胜劣汰的原则,对2018届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不含专升本学生)进行免试研究生选拔。
二、组织机构
推免生推荐工作由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校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各学院于7月7日前成立相应的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工作小组”)。
三、推荐工作安排
1.学院拟订工作计划。7月10日17:30前,各学院根据本方案确定学院的工作计划,附工作小组成员名单一并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各学院计算智育测评成绩并公示。7月11日-7月14日,各学院根据《实施办法》中相关要求,计算2018届本科生前3年(五年制专业前4年)智育测评成绩(四年制不包含第六学期实践周成绩,五年制不包含第八学期实践周成绩),并按专业排名后在本学院内部及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3.7月17日12:00前各学院将公示后的各专业智育测评成绩、排名纸质版(学院工作小组组长签字,盖学院公章)和电子版、学院内部及学院网站公示的截图交至教务处存档。
4.2017年9月学校下达各学院推免生名额。学校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学院推免生的名额并下达各学院。凡符合《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2018届全日制本科学生均可在本人所在学院报名。各学院根据《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并按学校下达的推免生名额,确定本学院推荐名单(等额推荐),组织填写“兰州交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见附件)并上报学校领导小组。
5.学校领导小组审定名单后向全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6.公示无异议的名单即确定为取得学校推免生资格。
四、其他
1.取得学校推免生资格的学生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办法有关规定联系接受学校。学生须持所在学院出具的成绩排名及推荐意见,到教务处办理相关证明。
2. 推免生拿到接受学校录取手续或证明后交教务处,领取并填写《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并按研究生招生办法有关规定进行网上报名。
3.推免生在本科学习期间,仍按本科生管理条款进行管理。
教务处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