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2023届本科毕业生及往届结业生的通识教育课程(线上课程)成绩已发至交大教务QQ群,请各学院部根据《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审核工作的通知》(兰交教发[2023]13号)的相关要求,于6月1日(第十四周周四)下班前报送2023届本科生毕业终审结果(不含毕业设计(论文))。具体要求如下:
1.各学院(部)完成所有2023届本科毕业生必修课及选修课程审核后,填写《2023届本科生毕业审核结果明细表》(见附件6),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需按要求签字盖章)提交教务处学籍科。
2.针对毕业审核结果明细表中毕业审核结果为“结业”的学生,根据必修课与选修课的具体审核结果,详细填写《2023届本科生毕业审核拟结业学生情况明细表》(见附件7),汇总完成后须相应学生签字确认。同时,将电子版与纸质版(纸质版每位学生签字确认后,填报人、审核人及教学院长分别签字并加盖学院印章)提交教务处学籍科。
3.针对毕业审核结果明细表中毕业审核结果为“毕业”但在必修课机审时结果为F(即审核未通过)或存在选修课程类别与系统不符情况的学生,应填写《2023届本科生毕业审核机审必修未通过课程情况认定表》(见附件2)或《2023届本科生毕业审核选修课程情况认定表》(见附件3)详细说明实际情况,将电子版与纸质版(纸质版每位学生签字确认后,填报人、审核人及教学院长分别签字并加盖学院印章)提交教务处学籍科。
4.本次报送附件2、附件3、附件6及附件7共四张附表。
5.附件2、附件3如学生课程认定情况已在预审核阶段报送,本次可不再填写,仅填写新增课程的认定情况即可。
6.其他未尽事宜请电话联系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附件2:2023届本科生毕业审核机审必修未通过课程情况认定表.xls
附件3:2023届本科生毕业审核选修课程情况认定表.xlsx
附件6:2023届本科生毕业审核结果明细表.xls
附件7:2023届本科生毕业审核拟结业学生情况明细表.xlsx
教务处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