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课程教学评价是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引导和督促教师规范课程教学环节,促进教师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增强教学工作的责任心和质量意识,不断提高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的主要举措,也是学校教师职称评定、校级教学各类奖励评定的重要依据。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学校根据《兰州交通大学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办法及实施细则》(兰交教发〔2017〕269号)文件要求,聘请专家组分别对参评教师所授课程的课堂教学、课程教学全过程(环节)形成实证性材料进行了综合评价;指派专人组织学生开展了学生评价。同时,对参评教师遵章守纪、执行课堂教学规定及规范要求、师德师风建设等情况会同学校纪委监察处、人事处等职能部门进行全面审查。评价结果已于10月8日—10日在全校进行了公示。评价结果见附件。
教务处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