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兰州交通大学学士学位授予细则》及《“兰州交通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补充规定(本科部分)》的有关规定,我校2023年春季学期6月本科毕业生申请补授学士学位工作现已开始,为确保本次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结业两年内的本科生,截至目前已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及考核,达到毕业要求条件,可申请毕业证书。对于已达到毕业要求条件且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2.2019级(建筑学院2018级)本科生,若已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与考核,达到毕业要求条件,可申请提前毕业并申领毕业证书。对于已达到毕业要求条件且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3.毕业十年内但因在校期间因受到纪律处分未授予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截至目前已符合学校补授学位相关规定的,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二、申请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已取得毕业证的学生
1.对因学分未达到毕业要求而结业的本科生,但在上次学位会后方达到毕业条件且已取得毕业证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学位授予申请,并提交学信网同款二寸照片两张(学院留存,待证书制作完成后由学院组织人员统一粘贴照片)及毕业证复印件,由教务处统一提交学生处进行纪律处分审查后提交学校学位会讨论。
2.因纪律处分而未取得学位但截至目前已符合学校补授学位相关规定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向学生处提交相应材料申请授予学位,由学生处进行授予条件审查后报教务处,统一提交学校学位会讨论。
(二)未取得毕业证的学生
本学期6月13日前可以完成结业时未通过全部学分的结业生,已达到毕业要求条件且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学生本人于2023年6月13日前向所在学院申请毕业证并提交学位授予申请(必须缴清学校所有相关费用)。毕业审核时,若学生成绩已提交教务系统,由学院打印成绩单进行审核;若学生成绩已通过但未提交至教务系统的课程,可由任课教师开具学院盖章的正式成绩证明交学院进行审核。
学院于6月14日上午统一进行学历学位资格审核,6月14日下午6点前各学院将通过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审核后的成绩单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根据学生处纪律处分审核结果,由学院与教务处进行授予条件审查,拟提交学校学位会讨论。
(三)所有证书由教务处集中制作,学位会后统一发放至学院,学院发放完毕后将证书发放表一式两份上交。
三、材料报送及工作要求
为保证学生合法权益,做好学位授予工作,请各学院务必通知有关学生知情。申请授予学位的毕业生,必须在6月13日前递交相关材料,过期不候,材料清单如下:
(一)申请毕业证书及授予学士学位材料报送
有毕业证的学生提交材料清单:
(1)《兰州交通大学结业生换证、补授学位申请及审批表》两份(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处分别留存);
(2)毕业证复印件一张;
(3)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一份;
(4)学信网同款二寸照片两张(照片学院备存,待证书制作完成后由学院组织人员统一粘贴照片)。
未取得毕业证的学生提交材料清单:
(1)《兰州交通大学结业生换证、补授学位申请及审批表》两份(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处分别留存);
(2)成绩已全部提交的学生学院打印成绩单一份,学院在成绩单下签注毕业审核意见并签名盖章;成绩未全部提交的学生提供任课教师填写的成绩证明一式三份(开课学院、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处分别留存)及学院打印成绩单一份,学院在成绩单下签注毕业审核意见并签名盖章;
(3)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一份;
(4)学信网同款二寸照片三张(照片学院备存,待证书制作完成后由学院组织人员统一粘贴照片);
(5)结业证书原件(丢失的请登报挂失)。
(二)来华留学本科毕业生需要材料清单
来华留学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历证书并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所在学院只负责做毕业审核工作,证书制作由国际教育学院单独完成,无需向所在学院提供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同款二寸照片以及财务处开具不欠费证明等相关材料,其他审核材料与普通本科毕业生要求一致。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认真学习学校有关补授学位文件精神,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按照学士学位授予审核工作流程,依照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对补授学位学生的授予资格进行认真审核。
附件:兰州交通大学结业生申请换证及补授学位审批表.docx
教务处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