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管理(学籍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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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届本科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点击: 时间:2016-09-24 10:06

各学院(部):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新华通讯社甘肃分社的要求,我校2017届本科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安排于201692829日(星期、星期进行。为了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协调

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是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和学位授予信息年报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拍摄的照片将粘贴到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上,另外,拍摄的电子照片将上报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作为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和学位授予信息年报的图像信息。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精心组织、认真安排、密切配合,确保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现场拍摄的协调工作由教务处和各学院(部)教务办公室共同完成。

二、具体安排

需采集图像信息的本科生为:2017年拟毕业的所有本科生(包括留学生)

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定于201692829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8:00在我校工会大礼堂(校电影院)前大厅进行。

因各种原因造成漏拍的学生,可于20174月8日至4月12新华通讯社甘肃分社补拍,地址:兰州市东郊巷17号,联系电话:0931-8863079、8716071,联系人:杨芳。如再次漏拍,后果学生自负。

三、收费标准

根据新华通讯社甘肃分社的要求,每位学生收取拍摄制作成本费13(含2寸照片4张及1寸照片8张),由各学院(部)教务办公室按班级人数收取,并于照相当日以学院为单位新华社照相人员

四、各学院时间安排

时间

学院

备注

928日上午

9:00运输

10:00经管、测绘

11:00艺术、体育

 

 

928日下午

13:00土木

15:00环境、文学院

16:00数理、建筑、外语

17:00化工

 

929日上午

8:00机电

10:00电信

11:00自动
 

 

 

五、注意事项

1.请各位同学随身携带好自己的身份证(为加快拍摄速度,本次图像采集要通过刷身份证信息后进行拍照)。

2.各学院按时间安排提前20分钟到照相地点,以班级为单位,届时各学院派教师(400人以下至少1人,400人以上至少2人)带队统一安排自己学院的班级顺序,并将顺序安排和负责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于926日前报学籍科。

3.照相时间段内有课的班级及学生,由学院负责通知任课教师停课,并安排好补课事宜,照相时请带队教师和学生注意不要在工作室内喧哗、吸烟。

4.因补拍的数据很难及时发回学校,为保证各位同学毕业证、学位证信息能按时注册,学校要求所有同学务必参加本次拍摄。

 

兰州交通大学教务处

2016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