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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6级本科生:
兰州交通大学2015、2016级学生各专业应修学分标准各学院已核对完毕,现将《2015级学生各专业应修学分标准》和《2016级学生各专业应修学分标准》公示,请2015、2016级学生核对本专业培养计划。此结果将作为学籍处理依据。
如有问题请在三日内与教务处学籍科(行政楼1002)联系或拨打联系电话0931-4956926。
2015级学生各专业应修学分标准.pdf
2016级学生各专业应修学分标准.pdf
教务处
2017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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