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管理(学籍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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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9月学生申请毕业证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来源: 点击: 时间:2018-09-04 08:52

各学院:

根据学校有关结业生学生达到毕业要求时可申请毕业证的相关规定,现将2018年7月结业生申请毕业证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本次毕业资格审核集中95日上午进行。请通知学生,结业换证审核为申请制,即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必须主动向学院申请,否则如有遗漏,后果学生自负。

二、各学院按照相关要求,对结业生进行集中毕业资格审核,通过后的学生名单形成可发毕业证名单,填写《2018年9月结业证换毕业证审批汇总表》,并于95日上午12点将汇总表电子版发给学籍科。对于结业生较多的学院,可以提前要求成绩通过的学生主动到学院报告,提前审核,避免工作量集中无法及时上交。

三、学院在每名通过的学生成绩单上书写“该生因必修课***未通过,选修课差多少分而结业,现已通过全部学分,达到毕业条件,特此证明!”并在成绩单上将通过的必修课选修课分别标注后签名盖章,将所有学生审核后的成绩单附后,连同汇总表纸质版95日下午3:00前交到教务处学籍科,同时制作学生毕业证,证日期设置为2018年95日(务必在汇总表中标注正确的发毕业证时间)。

教务处      

二〇一八年

附件1:2018年9月换证审批汇总表

   2018年9月换证审批汇总表__学院.xls

2毕业资格审核原则

    所有学生应当按照培养计划中的规定,完成相应学分(同一门课程只计算一次学分),方能毕业,在满足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后,取得相应学位。

    一、正常学生审核

    入学后未换过专业,按学制毕业没有学籍异动的学生应当按照培养计划中要求的相应必修、选修课程学分进行审核。

    二、学籍异动学生审核

    入学后有过学籍异动(如转专业、插班、休复学)的学生,按照异动学期将学习历程划分阶段,每个阶段按照相应年级的培养计划进行分阶段审核,每个阶段均达到培养计划中要求的相应必修、选修课程学分即视为通过审核。

    三、联合班学生审核

    按照学校文件,联合班学生在我校修完培养计划中要求的相应必修、选修课程学分,并在国外取得同专业学位后方能在我校毕业,所以学院在对联合班学生做毕业审核时没有提供经国际交流处签字盖章的学位证与成绩单原件,一律做结业处理。待学生提供材料后方可认定毕业及申请学位资格。

    四、国际交流(交换)学生审核

    国际交流(交换)生应当按照培养计划及出国前审批的学分转换方案,分阶段完成全部应修学分,照培养计划中要求的相应必修、选修课程学分达到毕业要求后,方可认定毕业及申请学位资格。

    五、结业换证学生审核

    按照学校文件规定,在毕业时未达到毕业要求、做结业处理的学生,在两年内重新参加课程学习的,达到毕业审核条件的,可以申请换发毕业证及申请学位证,其毕业资格认定按照结业当年政策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