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兰州交通大学学分制实施方案及细则》和《兰州交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及其补充规定,现将本学期本科生学业警示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业警示工作内容
(一)学业警示类别及说明
1.学业一般警示指学生学业已出现不可忽视的问题,如果不引起足够重视并努力及时补修学分,持续下去将可能面临插班而延期毕业,甚至结业的风险。
2.学业严重警示指学生学业已出现严重问题,如果不及时补修学分,持续下去将极可能面临插班而延期毕业,甚至有退学的风险。
3.退学警示指已经两次插班的学生,如果不努力及时补修学分,第三次达到插班标准将直接退学。
(二)学业警示标准及要求
1.2017、2018、2019级本科生
(1) 学业一般警示:7学分<应修必修课程累计未通过学分≤10学分,或10学分<应修课程(必修+选修)累计未通过学分≤14学分;
(2) 学业严重警示:10学分<应修必修课程累计未通过学分,或14学分<应修课程(必修+选修)累计未通过学分;
(3) 退学警示:第二次插班的学生给予退学警示;
2.建筑学院2016级本科生
建筑学院2016级本科生学业警示参照其他学院2017级标准。
(三)学业警示事项说明
1. 2017级及以后本科生:依据2017级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学分规定及要求,必修课程学分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学分要求审核;选修课程学分按照通识教育、学科基础、专业教育分三个模块独立审核,各模块选修课学分不能互通计算。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分方向的专业(包括土木工程〈含詹茅班〉、铁道工程、车辆工程、英语、能源与动力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含卓班〉 、自动化、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含茅班〉),专业教育选修课模块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当中的专业教育基础选修课和专业教育专业方向选修课要求分别审核,不互通计算。即以上八个专业毕业审核选修课学分按照通识教育、学科基础、专业教育基础及专业教育方向选修分四个模块独立审核,不互通计算(专业教育选修分模块的所有专业参照执行)。
从2017级本科生开始,通识教育选修课学分修读按照《兰州交通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选课规定及指南》(处发〔2017〕80号)的规定要求执行。学生毕业前须修满人才培养计划中通识教育选修课规定的最低学分(其中①文学与优秀传统文化类课程至少修读2学分;②创新创业教育与职业规划类课程至少修读1.5学分;③~⑧类每类应至少修读1学分:即③数学与自然科学类、④经济与管理类、⑤艺术与体育类、⑥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类、⑦哲学法律伦理类、⑧工程素养与综合能力拓展。通识类选修课按照八个类别的学分要求分类别进行审核,各类别学分不互通计算。对于学生所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与通识教育选修课类别相同时,则学生无需修读该类别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如文学院相关专业无需修读通识教育选修课中的“文学与优秀传统文化”类课程;经管学院相关专业无需修读通识教育选修课中的“经济与管理”类课程;艺术设计学院相关专业无需修读通识教育选修课中的“艺术与体育”类课程;运输学院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已开设《运筹学》课程,学生无需修读通识教育选修课中的《运筹学》课程等情况),相应缺少学分可由其他类别通识选修课替代或修读同类别其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但通识教育选修总学分须达到相应专业对该模块总学分的最低要求。
2.对于多次修读同一代码(名称或内容)课程且成绩合格者,包括名称或内容相同的各类别课程(含通识教育、学科基础和专业教育类别的必修及选修课程),毕业或学籍处理核定模块学分或总学分时只计一次相应课程学分,不累加计算。学生在选课或重开课报名时,不允许重复修读已获取学分的同代码(名称或内容)课程,否则毕业审核时只计一次相应课程学分,不累加计算,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3.替代课程。对因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整、课程停开等原因,学生考核不及格的课程已彻底取消开设,学生无法参加原课程重开课学习的情况(即单双学期低年级学生均不再开设,同时人数也达不到单组班开课人数下限),则可由相应学院(部)依据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经论证后提出课程替代方案并报教务处备案后方可执行,要求替代课程与原课程教学大纲中课程教学目标及内容基本一致,且替代课程学分一般不得低于原课程学分。学生重开课报名时由学院(部)提供相应实证说明材料(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报教务处教务科手工处理并备案留存,作为毕业审核时学分认定的依据。学生毕业学分审核将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分要求及备存的课程替代方案执行。
若原课程(相同代码及名称的课程)对应低年级学生后期还有开设,则只能跟随低年级学生参加相同课程的重新修读,不能提前以任何形式的替代课程方案来补修学分,否则,毕业审核将不予承认此种方式的替代课程学分。
对于因转专业等学籍异动导致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变更的学生,其已修课程无法对应转换为当前执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学分的,可根据课程内容认定为对应类别的通识选修课。
二、学业警示工作流程
(一)核实并确认学业警示学生名单
请各学院(部)筛选出符合学业警示(或严重警示)的学生名单,通知给予学业警示(或严重警示)的学生核对本人学分修读情况,将核对准确、汇总完整的《兰州交通大学学生学业警示(严重警示)情况统计表》、《兰州交通大学学生学业警示(严重警示)名单表》(见附件1、2)电子版及纸质版(经各学院教务办负责人核实、各学院教学院长审核确认签字后,盖学院公章)在6月28日上午返回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二)谈话并填写邮寄学业警示通知单
1.各学院(部)于7月2日之前告知给予学业警示的学生警示内容并做好谈话记录,各学院(部)须认真组织学生如实填写并集中邮寄学生本人学业成绩表及《学生学业警示通知单》致家长联(附件3、4、5),告知家长学生的真实学习情况,请家长在了解情况后及时与子女及其班主任、辅导员联系,配合学校,共同督促孩子积极努力学习,尽快补回未通过课程学分,从而顺利毕业。否则继续挂科后达到一定标准学生可能会出现插班、结业、甚至退学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并负责。家长应及时与学校联系,实现家校联动共同帮扶。
2.在填写快递单时需明显备注清楚学生的姓名、学号、班级和学院。此次警示通知单邮寄工作由各学院(部)负责制定相应落实办法和跟进措施,要求帮扶责任到人,督促学生务必如实准确填写收件信息(家长信息及联系方式),确保每一份警示通知单能及时、无误的邮寄至相应学生家长,同时联系家长签署知情意见后及时将回执单(纸质版)回寄到相应学院(部),对于家长亲自来校的需保存谈话记录及反映沟通过程的实证性材料。
3.对于学生弄虚作假,不如实填写真实家长联系信息或其他隐瞒、欺骗方式导致家长不能及时收到警示通知单的学生,由学院进行约谈并给予严肃批评教育,列入不诚信名单并上网公布,并责成学生自费二次邮寄,确保警示工作收到家长回执,达成实效。
4.本次学校统一安排邮寄方式(武威校区自行安排)统一结算。
(三)帮扶并指导学业警示学生学业
各学院(部)于7月2日之前通过统一组织或分散安排的方式,务必召开学业警示学生帮扶会,班主任和辅导员应当将退学警示、学业严重警示及毕业生插班及结业警示学生列为重点帮扶对象,引导学生“找原因、改习惯、勤学习”,采取教师谈心、班干扶助等多种形式,助力其重树学习信心,指导其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督促其修完学分。
(四)收回并汇总学业警示通知单
各学院(部)核实邮寄的各类《学生学业警示通知单》数据,及时收回各类《学生学业警示通知单》(家长回执联)并连同各类《学生学业警示通知单》(学院存根联)一起整理存档,作为学业警示通知的依据。对于因各种原因未收到家长回执的学生,结合邮政快递反馈的查收记录,由专人负责联系落实,确保学业警示工作学生有警示,家长有知晓,回执有记录。
(五)汇总并核查学业警示结果
各学院(部)在收到回执后登记造册并填写《兰州交通大学学生学业警示回执返回情况统计表》(见附件6)及《兰州交通大学学生学业警示回执返回情况汇总表》(见附件7),于7月10日前反馈给教务处本科生学业指导中心,学校根据各学院(部)学生学业警示结果以及工作实效情况,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警示实效性不高的学院(部)予以公布并二次督促推进,确保本次警示工作落到实处,达成帮助学生顺利毕业的实效。
三、学业警示工作注意事项
(一)学业警示不属于处分行为,不记入学生档案,只是给所修学分滞后学生的善意提醒和劝导帮扶警示。
(二)各学院对给予学业警示的学生,需由相关老师对其进行针对性的谈话和指导,帮助其重树学习信心,指导其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助力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学生学籍处理、学业警示工作作为学院(部)年度教学工作评价的重要指标之一,请各学院(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细致、及时做好本次学业学籍处理、警示工作,避免出现遗漏和疏忽现象,确保本次工作及时准确完成。
附件:
附件1:兰州交通大学学生学业警示(严重警示)情况统计表
附件2:兰州交通大学学生学业警示(严重警示)名单表
附件3:兰州交通大学学生学业警示通知单
附件4:兰州交通大学学生学业严重警示通知单
附件5:兰州交通大学学生退学警示通知单
附件6:兰州交通大学学生学业警示回执返回情况统计表
附件7:兰州交通大学学生学业警示回执返回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学生处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