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做好2021届本科生毕业审核及数据报送工作,现将各项工作时间安排、毕业审核结果报送等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学院(部)认真落实:
一、时间安排
1.各学院(部)须于6月3日之前完成所有2021届本科毕业生的必修课部分(除毕业设计)的毕业审核工作,并对审核未通过的学生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2.各学院(部)务必于6月11日之前完成所有2021届本科毕业生的选修课部分的毕业审核工作,并对审核未通过学生的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因部分2021届本科毕业生参加本学期网络通识课学习,根据学校整体教学与考试安排,本学期网络通识课成绩将于2021月6月9提交完毕。为确保审核工作能够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学院(部)应提前完成除本次网络通识课成绩外的其他选修课的毕业审核工作,待本学期网络通识课成绩提交后,进行二次审核即可。
3.各学院(部)6月11日下班前务必提交本学院(部)的最终的毕业审核结果(毕业设计除外)。
二、审核注意事项
本次毕业审核工作严格按照《兰州交通大学本科生课程学分认定与毕业审核办法》(兰交教发[2019]243号)执行,各学院(部)需重点关注以下几点要求:
1.本年度本科毕业生主要为2017级本科生(建筑学院除外),必修课程学分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学分要求审核;选修课程学分按照通识教育选修、学科基础选修、专业教育选修分三个模块独立审核,各模块选修课学分不能互通计算。通识教育选修课学分按照8个模块要求分别进行审核,各模块间不得互通计算。
2.对于多次修读同一代码(名称或内容)课程且成绩合格者,包括名称或内容相同的各类别课程(含通识教育、学科基础和专业教育类别的必修及选修课程),核定模块学分或总学分时只计一次相应课程学分,不累加计算。
3. 对因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整、课程停开等原因,学生考核不及格的课程已不再开设,学生无法参加原课程重开课学习的情况(即单双学期低年级学生均不再开设,同时人数也达不到单组班开课人数下限),则可由相应学院(部)依据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经论证后提出课程替代方案并报教务处备案后方可执行,要求替代课程与原课程教学大纲中课程教学目标及内容基本一致,且替代课程学分一般不得低于原课程学分。学生重开课报名时由学院(部)提供相应实证说明材料(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报教务处教务科手工处理并备案留存,作为毕业审核时学分认定的依据。学生毕业学分审核将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分要求及备存的课程替代方案执行。
若原课程(相同代码及名称的课程)对应的低年级学生后期还将开设,则只能跟随低年级学生参加相同课程的重新修读,不能提前以任何形式的替代课程方案来补修学分,否则,毕业审核将不予承认此种方式的替代课程学分。
对于因转专业等学籍异动导致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变更的学生,其已修课程无法对应转换为当前执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学分的,可根据课程内容认定为对应类别的通识选修课。
三、审核结果报送
各学院(部)须于6月11日下班前提交最终的毕业审核结果(毕业设计除外),具体要求如下:
1.各学院(部)完成所有2021届本科毕业生必修课及选修课程审核后,填写《表1:**学院2021届本科生毕业审核结果明细表》,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需按要求签字盖章)提交教务处学籍科。
2.针对表1中毕业审核结果为“结业”的学生,根据必修课与选修课的具体审核结果,详细填写《表2:2021届本科生毕业审核拟结业学生情况明细表》,汇总完成后须相应学生签字确认。同时,将电子版与纸质版(纸质版每位学生签字确认后,填报人、审核人及教学院长分别签字并加盖学院印章)提交教务处学籍科。
3.针对表1中毕业审核结果为“毕业”但在必修课机审时结果为F(即审核未通过)的学生,应填写《2021届本科生毕业审核机审未通过课程情况认定表》,详细说明实际情况。
4.根据《关于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公开答辩安排的通知》安排,请各学院(部)于6月17日下班前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通过名单纸质版由主管教学副院长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学籍科。
教务处
2021年5月31日
表1:各专业学生毕业审核结果明细表.xls
表2:2021届本科生毕业审核拟结业学生情况明细表.xlsx
表3:2021届拟毕业学生机审未通过课程情况认定说明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