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本学期重修费将于第十三周周二(11月24日)开始由财务处统一通过银行代扣,具体事宜如下,请周知。
1.请通知已报名重修的同学认真核对附件“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重修费明细表.xls”文件中的重修费金额(重修费收费标准为:每门课程重修费=学分学费标准*学分*60%),有问题者请于
即日起至第十二周周五(11月20日)下午16:00前到教务处教务科(科技综合楼1001室)核查,公示无异议后将按附件明细提交学校财务处进行统一扣费,不再更改。
2.本次重修费缴纳仍通过批量扣划学费的建行卡进行代扣,请参加重修的同学按时将本学期应缴重修费金额足额存入自己的建行卡中,卡上的余额必须大于“应缴重修费+1元”,否则银行无法成功扣款(银行卡有问题请到学校财务处收费管理科<科技综合楼1500室>咨询办理);
3.扣款过程会需要几个工作日,请于第十四周周二(12月1日)之后查看本人银行卡重修费扣取结果;
4.
请同学将应缴重修费金额足额存入自己的建行卡中,余额不足将无法完成扣款,缴费未成功同学将影响重修课程成绩提交及入库。
附件: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重修费明细表.xls
教务处
201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