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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交通大学关于加强教风建设的通知
作者: 来源: 点击: 时间:2011-05-18 00:00

 

兰州交通大学关于加强教风建设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加强教风学风建设是高校教学基本建设和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人才培养的重要手段。为了进一步促进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培养适应社会的合格人才,结合《兰州交通大学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学风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和学校的实际情况,现就加强教风建设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1.认真组织相关教师学习教育部《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认真学习《兰州交通大学教师教学工作各环节的基本要求》等学校的各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深刻领会,并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2.强化制度保障,促进教风建设。加强教风建设要靠制度来保障,学校结合实际制定了各项教学质量保障制度,如教授、副教授给本科生上课制度、青年教师导师制制度、教学竞赛制度、集体备课制度、本科生导师制度、教学督导制度、教学检查制度、教学例会制度、领导干部听课制度等等,这些制度的实施对提高教学质量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因此,各教学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这些制度,并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加以完善和强化,以此来保证教风建设顺利开展、稳步推进。
3.督促教师要严格考勤制度,以严谨的教风开展教学工作。教师作为课堂教学的第一责任人,对维护课堂秩序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要敢于严格要求、严格管理。要严格考勤制度,加强对学生平时出勤、平时成绩的考核。必要时教师应及时将学生的情况与学生所在教学单位沟通,以便对其进行教育和处理。对缺课达到三分之一和未完成作业任务的学生,教师应按规定取消其参加该课程考试的资格。
4.督促各教研室要定期召开教学研讨例会,定期组织教师进行示范课观摩或其他教学交流活动。要建立机制,督促教研室开展主题研讨和交流,找出教风和教学各环节存在的主要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尤其要重视新任课教师的培养,通过多种方式方法,提升教师教学水平,提高教学质量。
5.应重视教学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馈工作,通过学生座谈会、导师和信息员等多种渠道,对学生反映的教学管理和课堂教学中的问题及时与任课教师交流反馈,同时要把学生对教师教风的评价作为教风考核的重要内容。
6.加强院系督导。各教学单位要不断加强和完善院系督导体系,与学校督导相得益彰,形成有效的校院两级督导体系。以“导”为主,“督” 、“导”结合。通过督导规范教师的教学组织与开展,提升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提高教学质量。学院要加大加强督察力度,对缺课、误课、迟到或提前下课的教师,要严格按照《兰州交通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暂行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不认真备课、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维护课堂秩序失职的教师,所在教学单位要及时批评教育并进行有效的帮助,情节严重的,学院责令其停课培训或调离教师工作岗位。
7.各相关管理人员要“以人为本”,做好相关管理和服务工作。教师是教风建设的主体,管理是教风建设的主干,服务是教风建设的主线。三者共同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不论是教书、管理还是服务都要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都要为“育人”的总体目标服务,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在教风学风建设中,教风是先导,教风引领学风,教风建设是学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与学风建设不可分割、互相促进。因此,各教学单位和相关部门要紧密结合《兰州交通大学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学风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充分认识当前学风的特点和主要问题,突出重点,抓好教书育人、因材施教、课堂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学校也将加大督查力度,以加强进教风建设,促进良好学风的养成,不断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
 
 
 
 
                                               教务处
                                              201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