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学分要求和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条件,结合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和本科审核评估相关精神要求,对于因转专业、特色班进出调整等原因,经历多个专业版本人才培养方案的学生,部分已修读的小学分公共基础课无法替代相应的毕业要求大学分课程情况,结合学校教学实际,现就相应课程补充考试工作安排如下,请组织并做好相关工作。
一、补充考试课程及内容
因转专业、特色班进出调整等原因经历多个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在校本科生,若已获得学分的公共基础课在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有对应课程但学分要求更高,同时已修读小学分课程的课程目标、教学主要内容涵盖了大学分课程大部分课程目标和教学主要内容,且课程学分相差不大于2的情况,根据各单位课程开课实际,学生可通过参加补充考试方式进行课程学分认定及置换,成绩合格后方可在毕业审核时对相应课程的学分予以置换。
补充考试内容为大学分课程的课程目标、教学主要内容相比原小学分课程增加的要求及内容。
二、补充考试对象及方式
(一)须参加补充考试学生
1.因转专业、特色班学生调整等原因人才培养方案变更(含2024级转专业学生),需进行小学分课程认定大学分的本科生;
2.其他年级未报名参加或未通过以前公共基础课补充考试的学籍异动学生,但仍需进行小学分课程认定大学分的本科生;
(二)补充考试方式
1.针对需通过补充考试置换学分的学生人数较多(5人以上)的课程,学校组织开课学院根据课程目标差异进行补充测试,符合报名条件且课程在开考范围内的学生均可报名参加。
2.针对需通过补充考试置换学分的学生人数较少的课程(5人及以下),由开课学院和学生所在学院结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协商论证,对于通过补充考试可完成课程学分置换认定的课程,由相应学院自行组织补充考试,但需将补充考试方案、结果及课程学分认定结果报教务处备案后执行。
三、本次学校组织学分置换考试课程
置换编号 |
已修读课程名称/已修读课程学分/ 已修读课程代码 |
毕业要求的新课程名称/新课程学分/新课程代码 |
SL1 |
大学物理2/4.0/11210311 |
大学物理1A/3.0/11210111及 大学物理1B/3.0/11210211 |
SL2 |
大学物理3/4.0/11210411 |
大学物理1A/3.0/11210111及 大学物理1B/3.0/11210211 |
SL3 |
高等数学2A/5.0/11110311 |
高等数学1A/6.0/11110111 |
SL4 |
高等数学2B/5.0/11110411 |
高等数学1B/6.0/11110211 |
SL5 |
线性代数2/2.0/11110321 |
线性代数1/3.0/11110121 |
SL6 |
概率与数理统计2/2.0/11110421 |
概率与数理统计1/3.0/11110221 |
SL7 |
大学物理1A/3.0/11210111 |
大学物理2/4.0/11210311 |
四、课程学分置换方法
补充考试经开课学院认定成绩合格,即认定学生达到新课程目标和学分要求,开课学院统一出具成绩表,学生所在学院在毕业审核时对课程学分置换予以承认,其课程成绩仍以原课程成绩记载不做改变。
五、报名及考试流程
1.有学分置换认定需求的学生在所在学院(部)教务办报名,学院教务办对报名学生已通过课程及毕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要求的新课程进行核查,核查通过的报名单于2025年9月22日交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纸质版及电子版),由教务处考务中心协调开课学院做好考试安排并公布考试时间地点。
2.开课学院向参加考试学生公布补充考试内容和要求,同时要求参加考试的学生通过自学、辅导答疑等方式做好应考准备工作。
3.排考信息确定公布后请各学院通知并组织学生参加考试,考试结果经开课学院认定后报教务处备案,同时返回学生所在学院作为毕业审核学分认定的依据。
4.对于不能通过补充考试置换学分的课程,学生需按照相应专业毕业要求课程学分要求进行修读。
六、 相关要求
依据《兰州交通大学本科生课程学分认定与毕业审核办法》(兰交教发〔2019〕243号)中针对特殊学籍毕业生课程学分审核办法规定,2019年7月13日以后转专业的学生(含特色班调整),按照转入专业本科人才培养计划及要求,进行毕业审核。转专业学生毕业审核将按照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分规定及备存的课程置换认定方案执行,对未达到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毕业要求的学生一律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请各学院通知相关学生(尤其2026届毕业生)务必高度重视,对照本人异动前后的人才培养方案,查看是否存在公共基础课小学分置换大学分课程的情况,按时完成报名并按照开课学院要求完成应考准备,过期不再受理。各开课学院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组织学籍异动学生(尤其转专业及特色班进出)参加本次补充考试,并在毕业审核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审核,不得随意进行课程替代或学分置换。
附件1. 课程学分置换补充考试相关教材及考试范围
附件2. 申请课程学分置换考试报名审核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9月18日
附件1.课程学分置换教材及考试范围2025新.docx
附件2 :2025年9月申请课程学分置换考试报名审批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