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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本科课程成绩评定及录入提交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点击: 时间:2025-06-12 08:10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课程教学过程管理,体现“客观、公平、公正、公开”的课程成绩评定原则,突出学生学习全过程达成评价,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有关“严格课程管理、完善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等文件精神,现就2025年春季学期课程期末结课考试成绩评定录入及试卷批阅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过程形成性考核(过程考核)成绩评定及公布

(一)各任课教师须严格执行课程大纲的课程考核及成绩评定细则,依据学生课程过程性学习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公正地评定成绩,且必须在课程结课考试前,面向教学班所有学生予以公布,公布后的成绩不得随意更改。同时将过程考核成绩的相关材料在课程结课考试前,上交至开课学院(部)教务办公室。

(二)过程形成性考核成绩的评定材料不局限于复印《本科课程教师教学过程记录册》中关于过程形成性考核成绩评定的内容,只要是能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学生过程形成性考核成绩评定内容及结果的材料均可(任课教师确认签字),格式不限。

(三)课程过程形成性考核成绩评定严格依照相应课程大纲执行。由任课教师结合课程特点和考试方式,合理分配过程形成性考核成绩的构成及比例,与开课前给学生公布的课程考核成绩评定办法保持一致。

(四)任课教师需按课程大纲的课程考核及成绩评定细则合理确定过程形成性考核成绩优良率。成绩评定情况在任课教师《本科课程教师教学过程记录册》中如实详细记录。

(五)根据课程大纲相应课程考核及成绩评定细则,对确认取消课程结课考试资格的学生须在课程结课前告知学生,并报学院(部)及学校按相应规定办理。

(六)课程过程形成性考核成绩依照相应课程大纲细则如实记录,各学院(部)及系(教研室)主任要加强指导和检查,做到不违背教育教学规律和课程教学常识。

二、课程考核成绩提交安排

课程考核成绩提交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要求执行,任课教师在课程结课后一周内需将公示无异议的过程形成性考核成绩录入教务系统。其中以集中方式安排考试的课程结课成绩提交时间截止考试周最后一天;以分散方式考试的课程,其考试组织由各学院(部)任课教师自行安排,同时由学院(部)统一向学校教务处报备,考试及成绩评定于课程结课后一周内完成并提交至教务系统。本学期成绩提交时间要求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过程形成性考核成绩录入)

(一)第11-16周结课课程,过程考核成绩录入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9日(第17周周四);

(二)第17、18周结课课程,过程考核成绩录入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日(第19周周四)。

(三)第19周结课课程,过程考核成绩录入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7日(第20周周一)。

过程考核成绩录入系统后,必须保存并提交(特别注意:本科教务系统过程考核成绩若只保存未提交,系统不会自动入库并生效。经检查无误后,务必保存并提交),提交后过程考核成绩无法更改。若任课教师因批改作业、调课等原因,确需延长成绩录入时间,由任课教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学院教务办统一报教务处处理。

第二阶段(期末结课考核成绩录入)

(一)本学期以集中方式考试的课程,期末结课成绩提交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第18周周一)8:00至2025年7月13日(第20周周日)18:00。

(二)本学期以分散方式考试的课程,期末结课成绩提交时间截至2025年7月13日18:00。

三、课程考核成绩提交要求

(一)请各课程任课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过程形成性考核成绩系统录入和提交,结课考试开始后,过程形成性考核成绩无法录入且无法更改。

(二)任课教师对课程考核各构成部分成绩核对无误保存并提交后(特别注意:务必点击“提交”),系统自动生成学生该课程考核成绩,后期无法更改。若因录入错误等原因需更改已提交的课程成绩(含过程考核成绩及期末结课考试成绩),需严格按照兰州交通大学本科生课程成绩更改审核相关规定流程办理。成绩更改申请由任课教师在新系统提出,详见本科教务管理系统“资料下载—使用指南”目录下“关于‘本科课程成绩更改申请’线上办理功能启用的通知”。

四、过程形成性考核成绩材料归档

各任课教师应及时将本学期本人授课课程(包括实习、课设等实践教学类课程)过程形成性考核成绩评定材料及时交至开课学院(部)教务办公室,各教学单位归集整理并建立汇总表(见附件1,需各任课教师和教学院长签字,盖单位公章),核查后送学院(部)教学文档(资料)室留存。

五、试卷批阅及成绩分析

(一)课程结课考试后,各任课教师须严格按照学校及本学院(部)有关试卷批阅规定组织开展试卷批阅工作。不同教师主讲的同一代码课程结课考试试卷须由所有任课教师流水线批阅。

(二)各任课教师须严格按照课程大纲的课程考核及成绩评定细则核定课程考核成绩,并结合课程教学实际,从课程考核成绩、各考核环节具体情况等因素,综合分析本次课程考核成绩及学生学习成效。

                                                              教务处   

                                                              2025年6月11日

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本科课程成绩评定及录入提交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 2025年春季学期课程过程形成性考核成绩评定及公布情况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