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夯实课堂教学主阵地,持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高标准迎接本科教育审核评估,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定于本学期第5至7教学周开展学校“大听课”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听课”范围
全校本科生课程。
二、“大听课”工作组成员
校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学院(部)处级干部。
三、“大听课”工作内容
(一)听课方式
本次听课采用线下方式开展。
(二)校领导听课安排
1.听课主要对象为评估重点关注的思政课、国家级一流课程、省级一流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学校特色课程(双语课程、智慧课程、职业发展规划)等课程类型,重点关注课程列表详见附件1。
2.完成《兰州交通大学听课制度》规定的校领导听课任务。
(三)处级领导干部听课安排
1.各职能部门和各学院(部)处级领导干部按照部门职责、育人主业和单位实际,根据本单位承担的本科教学任务情况结合评估专家重点关注,有针对性安排听课工作。
2.完成《兰州交通大学听课制度》规定的处级领导干部听课任务。
(四)课程课表查询
课程课表查询可通过手机或电脑端进行查询选择,详见附件2。
四、工作要求
请校属各单位高度重视“大听课”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实施,确保工作有序开展、覆盖到位。
(一)“大听课”重点关注要求
校领导及各职能部门和各学院处级领导干部听课时,须认真记录课堂情况,规范填写《领导干部听课记录册》,重点关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师生互动及教学持续改进等,确保记录真实、完整、有针对性。
(二)教学单位工作要求
各教学单位需依据《兰州交通大学教风学风建设实施方案》,根据本单位教风学风建设实际,自行组织开展大范围、全覆盖、强聚焦的听课工作,保障迎评基础单元稳固。
(三)教师授课纪律要求
全体授课教师需主动配合“大听课”工作,严格遵守教学纪律。若因特殊情况需调停课,务必提前按学校规定履行完整审批程序。
(四)“大听课”意见建议信息反馈
1.听课人员完成听课后,需及时将《领导干部听课记录册》交至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并于10 月 10 日上午 11:30 前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2.学校在“大听课”结束后,将领导听课及教学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至各相关单位,并跟踪监督整改落实进度,确保问题整改闭环、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附件1:重点关注课程列表
附件2:课程课表查询方式说明
教务处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