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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核准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25年09月01日 18:27

校属相关单位:

根据审核评估工作的指标内涵及要求,评建办通过再凝练、再内涵、再聚焦、再提升、再核准,历经5次材料精准收集、6次局部优化、4次大的调整、2次版式规范优化、3次面向校内相关部门或人员征询意见,从初稿推进至内涵稿。经评建办对内涵稿的修改,形成核准稿。现面向全校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部)征询意见。

本轮意见征询的主要要求:

1.各职能部门结合本部门的工作职责,校改本部门的定性指标点是否全覆盖、举措和成效是否精准;依据2024年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填报的《状态数据表》,(1)核准本部门负责的定量指标数据是否有误;(2)自2024年《状态数据表》填报以后相关定量指标数据的改进提升情况。(一定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2021-2025年)工作指南》的相关要求核准)。

2.请各二级学院(部)组织相关人员,全面研读《自评报告》(核准稿)内容,结合本学院(部)工作提出意见。

3.《自评报告》(核准稿)及相关资料已发送至联络员群。目前《自评报告》尚未定稿,切勿外传。

4.各单位于9月2日18点前必须反馈意见。填写《意见建议反馈表》,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尚德楼1020室。

 

《自评报告》宏观意见,请联系朱昌锋(55622);

《自评报告》具体意见,请联系贾富强(38005);

《自评报告》数据核准,请联系牟  航(38008)。

 

 

 

学校审核评估办公室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