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根据审核评估工作的指标内涵及要求,评建办凝练撰写完成了《自评报告》(初稿),在8月1日征求初稿意见的基础上,评建办通过再凝练、再内涵、再聚焦、再提升、再核准,形成了《自评报告》(提质稿),现面向所有职能部门,开展征询校改意见。
本轮意见征询的主要要求:
(1)各职能部门结合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及在服务本科教育教学过程中育人作用,校改本部门的指标点是否全覆盖、举措和成效是否精准;
(2)《自评报告》涉及学校办学的方方面面,请各职能部门研判相关内容的措词是否准确;
(3)自评报告按照教育部指标要求凝练撰写,各部门的工作体现在不同的指标点,但有侧重点阐述;
(4)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审阅自评报告内容,提出意见建议,特别是针对未充分展示本部门特色工作、最新取得成绩等内容进行补充完善。
(5)自评报告已单独发送各职能部门,目前《自评报告》为征求意见阶段,尚未定稿,切勿外传。
(6)8月20日12点前必须反馈意见。填写《意见建议反馈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56037618@qq.com,如无意见也需填写《意见建议反馈表》,签字盖章纸质版报送至尚德楼1020室。
《自评报告》宏观意见,请联系朱昌锋(55622);
《自评报告》具体意见,请联系贾富强(38005)。
学校审核评估办公室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