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相关单位:
为确保《自评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保障学校评估咨询工作的顺利实施,按照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部署,现决定对《自评报告》的支撑材料进行统一归整,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归整《自评报告》支撑材料的单位
校办、组织部、宣传部、巡察办、改发处、财务处、人事处、科技处、教务处、学科学位办、实验室管理中心、招就处、学生处、社会服务与成果转化中心、图书馆、国际交流中心、双创学院、校工会、校团委、信息中心、公寓管理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部。
二、支撑材料归整要求
(一)支撑材料编目要求
1.支撑材料编目统一为:三级标题序号+支撑材料序号+文件名,示例:2.1.1-4《兰州交通大学三全育人工作实施方案》;
2.如需多个材料支撑同一要点时,支撑材料编目统一为:三级标题序号+支撑材料序号(序号)+文件名,示例:2.1.1-4(1):兰州交通大学三全育人工作实施方案;
(二)支撑材料规范性要求
1.支撑材料需严格对照支撑材料目录(详见附件)梳理,对于同一个文件,对应多个条目的情况,需要对照条目编号,多次提供。
示例:《兰州交通大学2025版本科人才修订指导意见》分别出现在2.1.2-1、2.3.1-1条目,则需按编目要求,提供2次《兰州交通大学2025版本科人才修订指导意见》,如下所示:
2.1.2-1《兰州交通大学2025版本科人才修订指导意见》、2.3.1-1《兰州交通大学2025版本科人才修订指导意见》;
2.支撑材料为文件时,标题需加书名号,非文件形式的支撑材料,无需加书名号。
示例:
支撑材料为文件时:6.3.2-1《兰州交通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修订)》
支撑材料为非文件时:5.4.1-6校领导接待日材料汇编
3.未明确支撑材料类型的条目,相关单位需自行研判,汇总可支撑《自评报告》相关叙述的材料。
(三)支撑材料时效性要求
支撑材料需要注意文件的时效性,原则上以2017年接受上一轮评估后形成的材料为统计时间起点,重点梳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2021-2025年)工作指南》发布以来形成的文件或相关材料。
三、归整时间及要求
(一)各单位须于2025年7月11日18:00前,向评建办打包提供支撑材料电子版。如因支撑材料完备性问题,延误评估咨询工作进程,影响评估咨询工作质量,请相关单位向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汇报。
(二)在保证材料符合新一轮评估理念要求的前提下,如确需用2017年之前形成的文件或相关材料支撑《自评报告》相关论述,请在提交电子版的同时,提交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的纸质版支撑材料。2017年之后形成的文件或相关材料,只需提供电子版。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学校审核评估办公室。
附件:
自评报告支撑目录清单.xlsx
审核评估办公室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