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ader-bg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领导干部听课情况核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25年05月30日 17:25

校属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精神,高质量迎接教育部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扎实做好我校2025年7月诊断性评估准备工作,依据《兰州交通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及相关工作部署,学校决定开展全校领导干部听课情况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背景与目的

领导干部深入课堂听课是了解教学一线状况、推动教学质量提升、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三全育人”要求的重要途径。学校领导干部听课制度执行情况及成效是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专家重点考察内容之一。专家进校期间将随机抽查领导干部听课记录册原件。本次核查工作旨在全面掌握近三学年领导干部深入教学一线听课实际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查漏补缺,确保在正式评估前相关材料完整、规范、真实有效,充分展现学校各级领导对本科教学工作的重视与投入。

二、核查范围与对象

1.核查范围:2022-2023学年、2023-2024学年、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五个学期)。

2.核查对象:《兰州交通大学听课制度》规定的学校党政领导,各职能部门及学院(部、中心)处级领导干部。

《兰州交通大学听课制度》第三条听课次数规定:

(1)学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学时,其中党委常委听思想政治类课程不少于2学时,分管思想政治工作的校领导听思想政治类课程不少于4学时,分管本科生教育工作的校领导听课不少于6学时。

(2)学校各职能部门处级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学时,其中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团委、实验管理中心、创新创业学院、后勤保障部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学时。

(3)各学院(部、中心)处级领导干部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学时,其中分管教学的院(部、中心)领导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学时。

三、工作内容与要求

1.自查自纠:各单位须指定专人负责,对本单位符合上述要求领导干部的《领导干部听课记录册》进行逐一核查。若发现听课记录册缺失、听课次数不达标、记录不规范等问题,应及时通知相关领导干部,督促其按照学校听课制度要求补充完善。因特殊原因未完成听课任务的,需在核查表中备注说明。

2.统计填报:各单位按要求准确、完整填写《兰州交通大学领导干部听课情况核查表》(见附件)。核查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

3.压实责任:本次核查工作是诊断评估及正式迎评的关键环节。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确保核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单位主要负责人需对本单位核查结果进行全面审核把关,对核查结果的真实性、有效性负总责。

四、材料提交要求

1.提交方式:《兰州交通大学领导干部听课情况核查表》纸质版1份报送至学校审核评估办公室(尚德楼1020室),同时将Excel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850310706@qq.com

2.截止时间:2025年6月6日17:00。

 

 兰州交通大学领导干部听课情况核查表.xlsx

 

 

学校审核评估办公室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