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督导检查各单位对审核评估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根据《兰州交通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以及学校第四次调度会有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检查督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督导人员
党委常委、副校长、评建办主任 陈光武
审核评估办公室成员,相关督导组成员
二、检查督导内容
对照审核评估指标体系和挂牌督战任务,检查督导自评报告撰写、支撑材料准备、问题查摆与持续改进等工作开展情况。
三、检查督导方式
1.听取汇报。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学院院长汇报本单位审核评估工作进展情况以及文档资料的整改情况。
2.查阅资料。查阅与审核评估相关的文件、资料、档案等。
四、工作要求
1.请自评报告组的各牵头部门(党(校)办公室、教务处、实验管理中心、学生处(党委学生工作部)、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按照《兰州交通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的要求及进度,对标对表,组织本组相应单位推进自评报告相应内容的撰写与凝练,并于3月底前完成各自牵头的自评报告。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切实做好审核评估自评自建检查准备工作。
3.各单位对督导检查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高质量完成自评自建工作。
4.督导检查各学院(部)时,学院领导班子、教务办主任、学工办主任、院(部)团委书记、各系(教研室)主任及教师代表参加会议。
附件1:审核评估工作专项督导检查安排表.docx
审核评估办公室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