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相关单位: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2021-2025年)工作指南》对影响本科教育教学工作非量化核心要素定性指标分类及相关要求,为高质量贯彻学校审核评估工作总结优势、分析问题、补足短板总体规划,决定开展审核评估定性指标自查提升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牵头单位协同各参与单位,参考《兰州交通大学审核评估定性指标分析》,深刻研判《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2021-2025年)工作指南》自评报告撰写要求,全面梳理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各个环节,形成《**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定性指标自查自建情况汇总》,并报各分管校领导审批。
二、各单位须于11月29日将经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盖章的《**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定性指标自查自建情况汇总》报送至学校审核评估办公室(尚德楼1020室),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1850310706@qq.com。
附件1:兰州交通大学审核评估定性指标分析.pdf
附件2: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查自建情况汇总模板.xlsx
联系方式:
联系人:牟航
材料收集:4938005 185 0948 3301
通知释义:4938008 181 1949 3449
审核评估办公室
2024年11月22日